经中国抗癌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意提名天津医科大学校长、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院长郝继辉教授为中国抗癌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增补人选。现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办法(试行)》要求,现将郝继辉教授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郝继辉,男,1972年出生,汉族,天津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现任天津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个人主要工作经历:
1995.07--1998.02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放射科医生
1998.02--2008.04 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肝胆肿瘤科医生/主任助理
2008.04--2011.01 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胰腺肿瘤科主任
2011.01--2013.12 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副院长
2013.12--2014.12 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副院长
2014.12--2020.05 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20.05--2023.07 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23.07-- 天津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社会兼职:中国抗癌协会胰腺癌专业委员会副主委、天津市抗癌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胰腺学组委员。
现郝继辉教授拟任中国抗癌协会副理事长候选人。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9日至6月13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中国抗癌协会组织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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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癌协会组织部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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