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首 页   关于协会  协会动态  会员之声  学术交流  科普宣传  对外交流  癌症康复  期刊杂志  继教科技  科技奖励  协会党建  会员服务  媒体之声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抗癌协会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通知
2024-11-19 09:10

各专业委员会、省市抗癌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依据《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24]20号),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4]164号)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文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津继委办发[2024]08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多单位联合主办的项目由第一主办单位负责申报,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负责项目经费收支,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以及经费等方面保证。项目获批后要接受上级行政单位中国抗癌协会的统一管理;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且近3年曾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情况良好。项目负责人每年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本申报单位不得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应在所主办项目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参与授课和项目执行;

  (三)实践(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授课内容与其学科专业一致。

  二、申报单位的账户申请

  单位申报项目可向中国抗癌协会递交《立项用户账号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建立立项账户,实施项目申报。

  三、申报内容

  (一)公需科目。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基本知识,以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重点强化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医学人文等职业素养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公共卫生干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教育。

  (二)专业科目。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以及医学科技创新等前沿知识。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三)其他有助于提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的内容。如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且有助于提升专业知识技能的项目等。

  (四)无主题授课内容的年会、峰会、论坛,原则上不作为项目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1月20日;

  (二)申报方法:登陆“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进行网上填报后,填报前详细阅读《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指南》和《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填写样例》(登陆后见网页弹窗)。

  申报单位需报送纸质《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2025年)》。纸质申报书内容需与网上填报一致,并申报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材料中所有签字栏须请相关人员亲笔签字,不得代签。与纸质申报表一起报送的材料还包括:《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承诺书》(2025版)(附件5)报送到中国抗癌协会继教与科技服务部。

  五、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监管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做好申报管理,认真举办继续教育项目,保证完成率;

  (二)坚持公益性原则,遵守医疗卫生行业学术会议活动管理的相关要求,严禁成为推介产品、输送利益的平台,严禁以继续医学教育名义组织与培训无关的活动,严禁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培训,严禁从事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

  (三)申报单位应对授课教师所提供的教学课件及教学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课件符合教学要求、严把意识形态审核,确保课件内容主题突出、结构合理、内容完整、逻辑顺畅、整体风格统一协调、参考资料来源清楚、无侵权行为;

  (四)每个申报单位本年度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

  (五)2023年获批项目在该年度未举办,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5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项目);

  (六)授课教师、内容、课程总学时等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变动范围应控制在30%以内,且新更换的授课教师职称原则上不得低于原授课教师;

  (七)实际举办时间、地点和举办方式不得随意更改;

  (八)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过程中,项目申报单位要在发布通知、培训材料等醒目位置标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以便于学员查询及属地化监管。

  以上相关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关注,积极准备,踊跃申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仝彤

  联系电话:022-58768163、13821469480

  E-mail:tt@stsd-caca.com

  继教与科技服务部负责人:阎昭

  联系方式:022-27968959、18622221369

  联系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兰苑路5号A座9楼

    附件:打包下载

  附件1: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立项用户账号申请表

  附件3: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填写样例

  附件4: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2025年)

  附件5: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承诺书(2025年版)

  中国抗癌协会

  2024年11月19日

 

版权所有:中国抗癌协会 | 技术支持:北方网 | 联系我们
津ICP备0901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