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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标号召|积极参加团体标准建设
2024-05-21 16:33

  导读

  团体标准建设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并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这一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团体标准的概念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应当遵守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理、方法和程序。

  国家政策的指引

  团体标准是我国标准化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标准体系由政府主导供给向政府与市场共同制定的新型体系转变。作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形式,团体标准不仅体现了政府简政放权背景下的标准化体制改革,更是我国与国际接轨的必然产物。

  近年来,我国团体标准的发展势头迅猛。自2015年国务院发布《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要求以来,团体标准的重要性逐渐凸显。随后,2017年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化法》正式确立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为其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2019年,国标委与民政部联合发布《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团体标准的制定和管理。

  据统计,从2018年开始,我国团体标准的发布数量以惊人的30%的年度增速持续增长。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已累计发布团体标准高达23633项,充分展现了团体标准在促进产业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方面的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引导和规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2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将推动出台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并加大重点领域优秀团体标准的组建力度。

  2022年2月,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规范团体标准化工作,促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这一举措无疑将有力推动团体标准在我国标准化体系中的优化与发展,为产业创新和质量提升注入新的活力。

  附:各级标准的特点

  建立团体标准的目的

  ●  规范 “行业秩序”,填补行业法规的空白;

  ●  确立 “专业优势”,引领该技术领域;

  ●  建立 “技术规则”,促使新技术合规,可推荐被推荐性国家标准所采信;

  ●  奠定 “专家地位”,可链接“国家+行业+企业”多重资源;

  ●  获取 “经济收益”,可产出“科研成果以及申请扶持基金”;建立团体标准的原则

  ●  各团体协会所生产的相同产品,在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时,制定团体产品标准。

  ●  对技术进步和提高产品质量而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有关团体的产品标准。

  ●  需要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选择或补充,制定团体标准。

  ●  各团体协会在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需要统一的设计方法、计算方法、零部件、元器件、工艺和工艺装备等团体标准。

  ●  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可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供社会自愿采用,成为团体标准的制定主体。

  建立团体标准的程序

  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复审等。

  ●  立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现有标准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均可提出立项申请。

  ●  起草:标准的起草组织工作由立项申请单位承担,职责包括征集参与单位、 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确定主要起草人员等。起草工作组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国内外状况分析,必要的调查实验验证等。

  ●  征求意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经起草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查后,将征求意见稿及征求意见表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及协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周期1个月;同时发送至与标准技术内容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和有关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回复周期一般为1个月。

  ●  审查:标准审查分为会议审查或函审。对技术、经济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分歧意见较多的团体标准送审稿采用会议审查;对修订内容变动不大的可采用函审。确定可以开展审定工作后,由秘书处组织会议审查或者函审。

  ●  批准:秘书处负责组织对团体标准报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不符合标准编写及标准审查的有关规定的材料,将退回起草工作组进行修改。对于形式审查合格的材料,由秘书处向协会领导申请予以批准。

  ●  发布:通过批准的标准,发放标准编号,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及协会官网公开发布。

  ●  复审:团体标准实施后,应根据相关领域的发展需要,由协会组织有关单位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为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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