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中关于提高临床研究伦理审查效率推进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互认的发展方针;积极落实《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和《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中关于探索建立专业性、区域性科技伦理审查中心,逐步建立科技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机制的政策要求。中国抗癌协会医学伦理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于2023年11月3日在福州召开了“中国肿瘤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互认机制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取得重要行业共识。在此基础之上,专委会依托行业协会优势,成立“中国肿瘤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互认联合体”,积极推进国内具有肿瘤专业的临床试验机构实现肿瘤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互认。经专委会遴选与审核,20家医疗机构和10家医药企业成为“中国肿瘤临床研究医学伦理审查互认联合体”创始成员单位并共同签署《中国肿瘤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互认共同声明》。
我们欢迎更多具有肿瘤专业的临床试验机构和肿瘤领域医药企业积极加入互认联合体,共同探索建立符合中国肿瘤新药研发需求的伦理审查互认机制。
创始成员单位名单如下:
一、医疗机构(按单位名称首字拼音顺序排列)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湖北省肿瘤医院
- 江苏省肿瘤医院
- 江西省肿瘤医院
- 山东省肿瘤医院
- 上海市肺科医院
- 四川省肿瘤医院
- 云南省肿瘤医院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二、医药企业(按单位名称首字拼音顺序排列)
- 百济神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先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中国抗癌协会医学伦理学专业委员会 王雨萌
联系方式:电话13821800903
邮箱:wym@stsd-caca.com
中国抗癌协会医学伦理学专业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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