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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癌协会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2023-06-07 11:45

  中抗癌协总字[2023]068号

各专业委员会(分会)、/直辖/自治区抗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53号)的规定和要求,2023年中国抗癌协会两院院士推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单位和名额

  (一)中国抗癌协会向中国科协推选候选人名额不限,但应严格坚持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宁缺毋滥。

  (二)具有推选资格的机构包括: 

  1. 各专业委员会(分会);

  2. 各团体会员单位;

  3.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抗癌协会。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

  2.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3. 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 凡2017、2019、2021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3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5. 因品德失范、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作为院士候选人。

  6. 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企业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及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7. 可推荐(提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具体参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要求执行。

  三、推选程序及要求

  1. 专业委员会(分会)可从专委会专家中择优推荐。

  2. 团体会员单位可从本单位专家中择优推荐。

  3. 省、直辖市、自治区抗癌协会推选工作须由省级科协负责统筹把关后,报送至中国抗癌协会。

  4. 院士候选人必须是中国抗癌协会会员及CACA指南认证专家,如不是请说明情况。“CACA指南认证专家”查询网址:

    http://www.caca.org.cn/system/2022/08/11/030019960.shtml

  5. 中国抗癌协会推选专家委员会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被推选人。获得赞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人选,方有资格向中国科协推选。

  四、报送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候选人注册“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以下简称智慧系统)在线填报,凭“推荐码”提交至中国抗癌协会。“推荐码”可咨询中国抗癌协会秘书处获取。具体操作流程见智慧系统通知公告栏《中国科协2023年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指南》。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候选人提交的PDF格式电子材料包括:

  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通过智慧系统在线填写,其他材料通过智慧系统上传,合计小于100兆;

  附件2.被推荐人当前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被推荐人还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并填写《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被推荐人国籍情况说明》;台湾省的被推荐人须提供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申明);

  附件3.《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原则上应有一篇或以上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或其他中国优秀期刊上发表);

  附件4.主要论著目录;

  附件5.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附件6.获奖(5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10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须签字盖章,具体以系统模板为准);

  《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对候选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等情况进行把关,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签字盖章的《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1份、《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1份。

  2.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候选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通过智慧系统在线填写。附件材料通过智慧系统上传,包括:

  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4项);

  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6项);

  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6篇、册);

  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6篇、册)。

  (2)候选人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包括:《提名书》个人声明、所在单位意见签字盖章页一式4份;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1份,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防止说情打招呼办法》1份;候选人自我介绍配音PPT(WMV格式,严格限制不超过15分钟)、不含配音PPT的电子版光盘1张及PPT打印稿一式2份,并附候选人单位保密部门审核盖章的PPT不涉密证明。

  (3)如果候选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籍专家,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如果候选人为台湾省的专家,须在《提名书》的“在工程科技方面的主要成就和贡献”中表述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声明。

  五、报送材料要求

  1. 请于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2. 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文件完全一致,以智慧系统生成的为准。

  3. 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快递至中国抗癌协会秘书处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兰苑路5号A座10楼

  中国抗癌协会秘书处(快递材料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

  刘 齐 022-23359958-800,13752025050

  孙金金 022-23359958-802,13512208982(CACA指南认证专家查询)

  中国抗癌协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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