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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20-07-24 09:13  稿源:中国抗癌协会

各专业委员会、省市抗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青年理事会:

  根据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可申报学科: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内容要符合卫生人才培养的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形态、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临床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咽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康复医学、全科医学、麻醉学、重症医学、皮肤病学与性病学、核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学、心理学、卫生法规与医学伦理学。

   2、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及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新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8月18日

  2、备案项目:分为两种

  ①、获批的2020年非备案项目,当年举办完成所有期次,并网上汇报执行情况后;

  ②、获批的2020年非备案项目,2020年未能开展的项目;

  拟在2021年继续举办,申报备案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12月24日。

  3、申报方法: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网址:http://cmegsb.cma.org.cn)。网上申报的项目需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请各有关单位在申报时间范围内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三、公布时间

  1、新批准项目和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2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21年1月初予以公布;

  2、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21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经核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21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需安排在2021年4月1日以后举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仝彤

    联系电话:022-58768163

    E-mail:tt@stsd-caca.com

  联系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兰苑路5号A座9楼

  以上相关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重视并关注,积极准备,踊跃申报。

   

  附件: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中国抗癌协会继续教育部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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