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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14-03-10 04:41  稿源:中国抗癌协会

  各专业委员会:

  各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

  为做好2014年中国抗癌协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各专业委员会、各地方抗癌协会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中标数量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单位做好准备按时申报:

  一、申报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仍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8月18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12月18日。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各级用户仍继续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尚无用户名和密码的单位,可联系中国抗癌协会继教与科技服务部。申报项目一经批准,项目名称将不得变更,请务必填写准确的项目名称。(用户名与公章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与使用)

  二、在实行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中国抗癌协会继教与科技服务部。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申报备案项目的条件是该项目系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已备案过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当年已执行且在项目申报网站http://cmegsb.cma.org.cn上填报了项目执行情况,拟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同一项目]。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纸质申报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由授课教师签字(备案项目除外)。报送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8月25日,报送备案项目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12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将同时作为申报依据,缺少其中之一将被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根据全继委办发[2013]09号文件,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4年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申报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项目申报材料应能体现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提出培训的预期目标及效果的考核指标。

  五、每位项目负责人当年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申报表所列内容应逐项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如有不实之处,将取消该项目参加评审的资格;已经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领取学分证书的资格。

  六、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根据全继委办发[2013]09号文件规定,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批准项目作为201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3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4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4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七、中国抗癌协会继教与科技服务部负责项目组织及审核工作,每项目收取管理费300元。

  联系人:顾晓睿

  联系电话:022-58768163

  E-mail:gxr@stsd-caca.com

  邮寄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兰苑路5号A座10楼

            中国抗癌协会继教与科技服务部

  邮政编码:300384

  附:申报系统连接

  中国抗癌协会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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