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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12-07-20 09:01  稿源:中国抗癌协会

  中抗癌协继教字[2012]002号

  各专业委员会:

  各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

  为做好2013年中国抗癌协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各专业委员会、各地方抗癌协会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中标数量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单位做好准备按时申报:

  一、项目申报内容、专业及主要形式

  1、以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为本专业国际、国内发展前沿,或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医学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研究新进展;医院管理方面的新理论、新知识、新进展;引进推广新技术;填补国家级、市级学术空白,并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推广部委级科研成果,省、市、局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

  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3年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的形式可以采取: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二、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方式

  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仍实行网上申报,登陆中国抗癌协会网站(http://www.caca.org.cn)继续教育专栏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栏目,点击申报通知正文中“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链接进入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项目申报”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相应内容。具体操作方法可参照系统首页“操作说明”。

  已获批准的2012年继教项目,如在2013年继续举办,可申请项目备案。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写“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总表》、《项目使用教材情况简介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及《学员通讯录》。填写完毕后点击“项目备案”完成《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相应内容。

  2、申报时间

  新项目申报:2012年7月16日-8月15日

  项目备案:2012年7月16日-2012年12月15日

  3、申报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后需打印相应纸质版材料,由授课教师本人签字确认(申报单位盖章空着)后寄送中国抗癌协会继续教育部。未收到纸质版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2)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同一项目负责人当年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3)项目名称一旦申报不得修改,否则不予办理学分证书。培训班时间、地点及授课教师、题目不得随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可在办理学分证书时出示情况说明。

  (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报到日和撤离日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5)项目学员人数应尽量准确估算,预领学分证书时按照申报数目领取,在进行学分证书核销时补领或退还多余证书。根据中华医学会学分管理办法,学分证书将逐渐实行电子证书,以实际执行日期为准。

  (6)预领和核销学分证书需去北京办理,为便于各单位领取学分证书,继续教育部可协助代领取,每项目收取管理费300元,学分证书不再收取费用。

  (7)为提高项目中标率,协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对项目进行内容进行审查,帮助申报单位进行项目改正,每项目收取专家评审费100元。

  三、项目审批、公布及管理

  1、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两批公布。经审核批准的新申报项目和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2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2年12月底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2013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3年3月底予以公布。

  2、已经批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举办之前(一个月)将会议或学习班的举办时间、议程安排报送中国抗癌协会继续教育部,以便办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及进行现场管理服务。项目结束后,要在一个月内将项目总结反馈继续教育部,有关内容将在中国抗癌协会网站上进行报道。

  3、根据中国科协相关要求,凡协会分支机构举办继续教育项目需有总会负责领导现场参与指导,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另根据总会对分支机构的考核办法,要求各专业委员会、省市抗癌协会要积极申报继教项目1-2项,项目申报及执行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考核指标之一,完成情况不好或组织不规范的项目,次年将不接受项目申报。

  联系人:刘齐、赵文华

  联系电话:022-23359958-800,022-23520738

  E-mail:bgs@caca.sina.net

  联系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兰苑路5号A座10楼

                      中国抗癌协会继续教育部

  邮政编码:300384

  附:申报系统链接

  中国抗癌协会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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