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市是全国大肠癌高发地区之一。从上世纪70年代起,在浙江大学肿瘤研究所指导下,该市开展了普查、高危人群随访和干预,使大肠癌发病率、死亡率明显下降。之后,卫生部将浙江海宁确定为全国大肠癌早诊早治示范基地,并从2007年起将之列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大肠癌早诊早治项目实施区。
近3年来,浙江海宁市严格按照国家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当地政府组织领导和浙大肿瘤研究所指导下,落实配套经费,有序开展项目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确保项目有效实施。该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执行组及相关专业组,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广泛宣传,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并利用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进行宣传,使群众知晓项目内容和意义,主动配合筛查工作。三是加强培训,确保项目医疗安全。着重强调严格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流行病学、生化检验、内窥镜、肛肠科、肿瘤科、卫生统计等专业的培训,以保质保量完成政府实事工程的任务。
通过3年的项目实施,该市较好地完成了项目任务,建立和完善了大肠癌预防控制的长效机制。初筛人数完成率和顺应性都大于计划指标。3年在3个乡镇共完成初筛44064人,筛查出高危人群6265人,肠镜检查4756人,发现腺瘤等(癌前病变)病例400余例,其中早期大肠癌57例。早期大肠癌患者和高危人群均得到了及时治疗和有效干预,项目工作取得了“三赢”。
一是群众欢迎。当地发现的癌前病变,有很高的癌变风险。通过项目实施,使大肠癌及癌前病变得以早期发现和及时治疗,减轻了群众负担。项目区群众感受到免费筛查及早诊早治的好处,筛查顺应性达到99.4%。
二是政府满意。2009年浙江海宁市人均GDP达56936元,而每发现一例大肠癌早期或癌前病变的平均费用约1万元,其开展筛查的成本系数仅为0.17。按照国际标准,成本系数小于10都可认为是合理的。因此,开展筛查是符合社会经济成本效益的。
三是锻炼了队伍。通过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工作实践,参与项目的单位培养了一支技术过硬的专业队伍,特别是作为项目技术支撑单位的浙江海宁市中医院由项目实施初10余名医务人员参与扩大到目前30余名参与,提高了浙江海宁市大肠癌防治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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