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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不会传染 不必谈癌色变
2010-07-13 10:07  稿源:

  何先生最近在单位体检时查出肝脏有肿瘤,医生建议他到专业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诊。但是,何先生却认为肿瘤医院有很多癌症患者,担心去那里看病也会传染上癌症。目前很多患者及家属都跟何先生一样,由于缺乏对癌症的正确认识,往往谈癌色变。更有甚者,因为害怕传染上癌症,得了肿瘤却避讳到专科医院就诊,导致延误病情,失去了最佳的治疗时机。

  那么,癌症究竟会不会传染呢?记者采访了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内六科主任于雁教授,于教授肯定地说,癌症不会传染。所谓传染,简单地说,就是某种疾病从一个人身上通过某种途径传播到另一个人身上。传染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易感人群,三者缺一不可。临床资料证明,癌症病人本身并不是传染源。有人会问,为什么有的家庭会发生多个癌症患者?于教授说,这种家族中肿瘤发生的相对聚集性并非传染所致,这主要与患者家庭遗传及共同的致癌因素有关(吸烟与被动吸烟,过量饮酒,吃高脂肪饮食,吃腌制食品、霉变食品、煎炸食品和辛香食品等,家庭装潢,厨房油烟,紫外线照射,乙肝病毒等病毒感染,职业接触,某些化工原料,染料,农药等),而且家族成员对这种肿瘤具有易感性和易患的倾向性,导致癌症病变。

  提示1:癌细胞在体外很难繁殖

  癌症不是传染病,最简单的道理是肿瘤不是传染病,它不能把致癌基因通过什么途径传入到他人体内从而引发癌症。即使把癌细胞植入到其他人体内,它也无法存活。因为对自己而言,他人的癌细胞就是一种异物,机体可以通过强大的免疫排异能力,将他人的癌细胞杀死。于教授举例说,就肺癌而言,肺癌是在多种不同致癌因素作用下,局部细胞失去正常细胞形态和动态并无限增殖而形成的恶性肿瘤。经痰液排出的癌细胞由于痰液水分蒸发等原因,癌细胞迅速变性、坏死,即使新鲜的痰液,要使癌细胞在体外生长、繁殖,也需要给予各种的营养和特定的条件。科学家为了培养一个活的癌细胞往往需要经过千辛万苦才能成功,因此癌症是不会传染的。

  提示2:肝癌同时伴有活动性肝炎才具有传染性

  肝癌的主要病因因素是:1、病毒性肝炎(以慢性肝炎病史多见,乙肝病毒感染者HBsAg阳性率较高) 2、肝硬化黄曲霉毒素(主要霉花生、霉玉米产生) 3、饮用水污染等。但嗜酒、硒缺乏、遗传易感还是重要的危险因素,如果患者是病毒性肝炎转化为乙肝的,在其病毒性肝炎阶段是可能传染的,肝癌同时伴有活动性肝炎那就具有传染性了,但此时有传染的原因是肝炎,而不是肝癌。肝癌本身没有直接的传染性。因此如果你认识的人的肝癌是由病毒性肝炎如乙肝发展所致,接触时应该积极防止感染乙肝病毒。

  最具有说服力的事实是,肿瘤医院里长期同癌症病人接触的工作人员,发生癌症的机会也不比一般人群高。甚至发生过外科医生在给病人切除肿瘤时,不慎割破自己的手,病人的癌细胞直接接触到医生的伤口,这个医生也没有被传染上癌症。传染病有时可在一个地区一时期内大规模发病,但癌症从未这样发生过。最后,于雁教授告诫大家,患上肿瘤一定要及时到专业医院就诊;家人朋友得了癌症,不要顾虑传染,而应该多和他们在一起,让他们尽可能保持精神愉快,这样才有利于患者早日恢复,大大提高他们的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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