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首 页   关于协会  协会动态  会员之声  学术交流  科普宣传  对外交流  癌症康复  期刊杂志  继教科技  科技奖励  协会党建  会员服务  媒体之声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抗癌协会  >  关于协会  >  规章制度
中国抗癌协会科普宣传管理办法
2008-11-05 02:59  稿源:中国抗癌协会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加强中国抗癌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科普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肿瘤防治科普水平,规范本会癌症防治科普宣传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全国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的开展,根据中国抗癌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抗癌协会科普宣传部是在中国抗癌协会领导下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和保障本办法的实施。本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统一由本会科普宣传部统一协调管理。

  第三条 科普宣传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的质量要求

  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应以癌症防治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和新方法,结合科普宣传工作特点为主。要注重科普宣传活动的科普性、实用性和创新性,应紧紧围绕本会的整体工作规划(如2006年健康激励促进计划和2008年“对话希望”项目)和每年4.15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的主题,以及国际和全国性癌症防治主题宣传活动日、周、月开展工作:

  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

  世界抗癌日

  国际肺癌关注月

  国际乳腺癌关注月

  世界无烟日

  全国科普宣传周

  第四条 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的形式

  除了每年一次的4.15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和同卫生部疾病控制局联合主办的主题宣传年活动外,积极开展以下多种形式的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

  1、专家-媒体共识会(为肿瘤专家和新闻媒体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2、举办癌症防治科普宣传健康大讲堂(全国性系列巡讲形式)

  3、定期组织策划癌症防治科普宣传大型义诊咨询活动

  4、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站开辟癌症防治科普宣传专栏

  5、举办癌症防治科普宣传培训班(媒体和肿瘤专业技术人员)

  6、癌症防治科普宣传工作专题调研

  7、提供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授课课件、编辑出版癌症防治科普宣传读物和书籍;组织癌症防治科普宣传学术报告;发表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文章、申请癌症防治科普宣传科研项目资金等

  8、同兄弟学会、协会和基金会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

  第五条 癌症防治科普宣传项目管理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科协和本会相关规定,对科普类专项业务、大型会议和活动等项目进行管理。

  1、项目管理基本原则:

  ①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编制项目预算时要统筹考虑预算内外资金,项目经费优先安排重点项目的经费需求。

  ②归口管理,全年申报。科普宣传项目由中国抗癌协会科普宣传部统一负责申报,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全年接受项目申报。

  ③规范管理,追踪问效。通过规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等环节的管理,开展对项目经费支出的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科普宣传部是科普类项目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① 负责编制归口管理项目的预算草案,组织归口管理项目的论证和项目申报工作;

  ② 制定归口管理项目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并报财务部审批;

  ③ 负责归口管理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④ 负责归口管理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

  ⑤ 其他与归口管理项目有关的工作。

  3、项目申报与审核:

  根据中国抗癌协会实际情况,项目申报以科学普及活动类项目为主。

  申请财政经费支持的科普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 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② 符合社会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

  ③ 符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财政资金供给的范围;

  ④ 符合中国抗癌协会科普宣传工作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科协“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方针;

  ⑤ 符合项目单位自身职能定位和长远发展规划;

  ⑥ 符合申报文本要求,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4、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项目申报程序:

  ① 国家级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申报工作(如4.15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和同卫生部疾病控制局联合主办的主题宣传年)由科普宣传部提出计划,报总会审批。总会每年3月向各专业委员会和地方抗癌协会下发通知。

  ② 各专业委员会和地方抗癌协会组织全国性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应于于12月底前报本会科普宣传部。凡是申请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文本。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论证报告组成,项目实行“逐级上报,总会审定”的项目申报审批管理程序。

  5、项目组织实施与评审:

  ① 重大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须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会批准后实施。

  ② 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目标设置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预算分配方案的合理性、承担单位实施能力与条件的匹配性、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项目实施的风险与不确定因素等。

  ③ 项目评审专家应由相关领域的业务、财务和专家组成。专家应熟悉相关学科的科普宣传工作、专业发展近况。专家数量和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科普宣传部确定。

  ④ 癌症防治科普宣传项目结束后,要在两周内将活动纪要和相关图片照片、新闻媒体报道资料等文字或声像教材呈报至协会科普宣传部,以便及时总结上报总会和科协科普工作部。重大重点项目的评审结果,经总会批准后,在本协会网站或通过其他有效途径公示通报。

  ⑤ 根据癌症防治科普宣传实施情况,中国抗癌协会科普宣传部还将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奖励制度,对于执行情况良好的癌症防治科普宣传项目将在每一届的肿瘤大会中进行表彰。

  6、项目经费管理:

  ① 经费来源: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主办单位应通过多种途径合理筹集资金。项目预算批复后,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规定的流程和项目实施进度请领拨款。

  ② 项目经费开支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活动费、人员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项目协作费、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③ 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

  ④ 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按照总会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7、项目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① 财务部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② 项目完成后,科普宣传部将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报送财务部备案。

  跨年度实施的项目,科普宣传部应于每年年底前向总会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并备案。

  ③ 总会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实行绩效评价。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由科普宣传部组织实施,财务部对重大重点项目和跨部门项目进行进一步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干部年度考核以及以后年度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本制度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解释权归常务理事会。

 

版权所有:中国抗癌协会 | 技术支持:北方网 | 联系我们
津ICP备0901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