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癌协会继续教育部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制订肿瘤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2. 加强与专业委员会及省市抗癌协会的联系,做好日常事务联络工作,监督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
3. 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专业评审论证。
4. 协助申报单位办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事宜,进行现场管理服务。
5. 督促检查继续教育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质量考核和评估。
6. 收集项目的总结及文字资料,上报卫生部备案并接受检查。
7. 调查研究继续教育实施效果和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向常务理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8. 积极开展专业医师资格认证,对肿瘤临床医生进行岗位培训,开展针对各类病种的规范化治疗培训。
9. 组织针对西部边远地区的专题学术报告,积极开展医疗扶贫。
10. 组织高级研修班,对高级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为各大医院储备高级管理人员的后备力量。
11. 及时向协会网站和通讯提供与本部工作相关的稿件。
12. 承办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勇
电 话:022 - 23359958 -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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