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癌症疼痛治疗进展,近年来国际上推出了疼痛治疗新概念,即规范化疼痛治疗(good pain management,GPM)。GPM的主要目标是:持续有效地缓解疼痛;避免或减少止痛药物的不良反应;最大限度减轻疼痛及治疗给病人带来的心理及精神的负担;最大限度地提高癌症疼痛病人的生活质量。
GPM对相关的医务人员、政府管理部门、药品供应等提出更高和更新的要求:
一. 政策
政府制定和实施药品(尤其是阿片类止痛药)供应与管理的政策,必须符合药品供应与管理的平衡原则,以确保正常医疗用药,防止药物滥用。WHO关于国家麻醉药品管制政策的平衡原则(2000年版)中提出16项要求:
1. 政府应当审核其卫生保健体系和政策,发现其法律、条例存在不恰当的限制时,根据需要采取改正措施。
2. 国家麻醉品管理法律应当规定阿片类药物对于缓解疼痛和痛苦是必不可少的。
3. 国家麻醉品管理法律应该规定确保所有医疗和科研需求获得足够的阿片类药物供应是政府的义务。
4. 政府应分派专门机构实施确保阿片类药物供应的职责。
5. 政府应建立合理评估医疗和科研对阿片类药物需求的方法。
6. 政府应按联合国麻醉品公约的需求按时向incb提交年度估计报告。
7 政府应根据本国阿片类药物需求变化,向incb提交麻醉药品补充估计。
8. 政府应向incb提交麻醉品的进口、出口、生产、消费等年度统计报告。
9. 政府应该就麻药处方权限问题与卫生保健专家交流(根据需要医、护和药师被合法授权开处方、配药和供应阿片类药物)。
10. 政府应保证阿片类药物供应,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对镇痛药的需要。
11. 政府应与保健专家合作,确保麻醉药品医疗需求,防止滥用。
12. 政府应制定政策,使癌痛姑息治疗成为卫生保健优先项目。包括宣传WHO三阶梯止痛疗法。
13. 国家麻醉药品管理政策应正确规定:“合理使用阿片类药物与药物依赖性的区别”(接受阿片类药物治疗的患者身体表现出的戒断症状不是药物依赖性)。
14. 国家政策不应限制处方量和治疗时间等(这些属于常规医疗决定范畴)。
15. 国家政策不应含有繁琐而且可能产生限制医生和病人获得麻醉药处方的内容。
16. 国家麻醉品管理政策应当避免由于对处方的要求,不恰当地限制了疼痛治疗。
二. 指南
近年来,针对推行癌症WHO三阶梯止痛治疗原则的经验及临床医疗中发现的问题,不少国家都对癌症疼痛治疗指南进行了修改。新的癌症疼痛治疗指南更具指导性,同时也更具可操作性。我国于1990年编写了《癌症病人三阶梯止痛疗法的指导原则》,1999年进行修订,近期还将再次修订。
三. 多学科合作
对癌症疼痛病人实现个体化综合性心身治疗是GPM的中心任务之一。肿瘤学科、神经学科、精神学科、麻醉科、社会工作者等多学科间的密切合作,是建立癌症疼痛心身治疗体系的基础。
四. 宣传教育及专业培训
教育及培训的重点内容是让人们认识到,应用现有的知识和药物可解除大多数癌症病人的疼痛;止痛药物,尤其是阿片类止痛药在癌痛治疗的重要地位;如何合理应用阿片类止痛药等。宣传教育的对象既包括医务工作者、药政管理人员、病人和家属、医学生、社会工作者,也包括大众。针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形式主要有:学习班、培训班、学术会议、教学、专业书刊等。针对病人及公众的宣传教育形式主要有:医护人员与病人直接交流,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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