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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癌协会关于做好学生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2018-08-31 02:20  稿源:中国抗癌协会

  中抗癌协总字[2018]037号

各专业委员会、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和团体会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抗癌协会第八届第二次理事会关于发展学生会员的意见和中国科协《2018年科协系统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完善协会会员结构和会员制度,中国抗癌协会从9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将有计划地完成学生会员发展工作。

  一、发展学生会员的重要意义

  中国抗癌协会是由肿瘤科技工作者、热心于抗癌事业的各界人士、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发展我国肿瘤防治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个人会员是本会的主体,包括普通会员、专业会员等,而学生会员是会员队伍的后备力量。把发展学生会员作为中国抗癌协会一项任务,使学生会员较早地参加协会学术活动,对于培养学科专业兴趣,发现和培养青年肿瘤科技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学生会员入会的条件

  凡遵守《中国抗癌协会章程》,热心协会活动,正在高校学习肿瘤或相关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非在职),均可申请加入中国抗癌协会。学生会员的有效期为自批准入会之日起,至硕士或博士毕业止。学生会员参加工作后可直接转为普通会员。

  三、学生会员入会流程

  学生会员申请入会,一律采用网上操作方式。个人登录中国抗癌协会会员管理系统(网站:http://caca.medmeeting.org/MUser/M/58或协会微信公众号)完成会员注册登记(注意填写推荐人信息),申请相应的专业委员会或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通过团体会员单位(医院或研究所)科教处负责人介绍入会的学生会员,按照归口或属地管理原则,纳入专业委员会或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统一管理。

  四、学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会员的权利:可优惠参加本会活动、获得本会为学生会员提供的服务、对本会工作批评建议权等。

  学生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参加本会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等。

  五、学生会员管理

  学生会员由所属专业委员会或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管理。免收会费。学生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所在机构。学生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将予以除名。

  六、学生会员发展任务

  凡是中国抗癌协会专业会员,具有教学职称或担任教学任务的教授、副教授等,每人推荐5-10名学生会员。拥有专业会员,具备研究生办学条件的高等院校和团体会员单位,本年度完成学生会员发展任务不低于培养在读研究生总数的50%。

  专业会员发展学生会员人数,纳入所属专业委员会或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会员发展任务统计人数。发展学生会员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委员推荐等项工作挂钩。

  联系方式:

  孙金金  022-23359958-802  jinjins@caca.org.cn

  马筱妍  022-23359958-801  xiaoyanm@caca.org.cn

  王  宇  022-23359958-807

  中国抗癌协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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