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 10日下午,中国抗癌协会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在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宾馆召开。监事长郝希山院士、副监事长唐步坚教授、监事刘端祺教授、李树业教授、张静教授出席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监事会的相关文件。第一届监事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中国科协印发的《中国科学技术学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中国科协2017年学会改革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由中国抗癌协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按章程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监事会应列席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以及涉及重要事项的理事长办公会及其他工作会议,以便了解情况,沟通信息。
会议明确了监事会的性质和职责。监事会是中国抗癌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中国抗癌协会的监督机构,以加强协会管理和内部民主自律,推进协会工作和谐、有序、健康发展为宗旨,实行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相结合、一般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对协会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以推动协会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
监事会认为,中国抗癌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在樊代明理事长的领导下,卓越开展了开创性的工作,有组织地扩大了组织规模,推动建立了青年理事会。抗癌协会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效展开,协会展现出生动活泼的新的发展局面。
会议确定了监事会的分工:监事长郝希山院士主持并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工作;副监事长唐步坚教授、蒋国梁教授协助监事长工作;监事会成员刘端祺教授负责协会财务工作的监管;李树业教授负责学术道德、学风建设方面工作的监管;张静教授负责组织方面工作的监管。会议确定协会办公室副主任刘齐作为监事会的秘书,负责监事会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
会议决定在2018中国肿瘤学大会期间的八届二次理事会前和年终总结时各召开一次监事会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报告,反馈相关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表示,本届监事会将尽职尽责、主动作为、积极担当,全力以赴支持新一届领导机构及理事会开展工作,确保协会健康稳定发展,共同开创协会新局面。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工作会议领导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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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工作会议领导合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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