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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2016-03-23 03:07  稿源:中国抗癌协会

  中抗癌协总字[2016]008号

  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发组字[2016] 8号《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抗癌协会遴选、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中国科协分配我会3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

  二、推荐条件:

  见《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一)

  三、推荐范围和名额:

  1、中国抗癌协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人员。

  2、每个专业委员会可推荐1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3、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推荐,专业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四、推荐及报送材料:

  2016年3月31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中国抗癌协会组织部。被推荐人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专业委员会)均要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推荐评审方法及程序:

  中国抗癌协会建立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1、专业委员会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2、协会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从推荐名单中无记名投票评选出3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3、常务理事会审议候选人名单。

  4、候选人名单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5、报送中国科协。

  联系人:中国抗癌协会组织部 马筱妍

  电话:022-23359958-801

  传真:022-23526512

  Email:xiaoyanm@caca.org.cn

  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兰苑路5号A座10楼

  邮编:300384

  附件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中国抗癌协会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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