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抗癌协总字[2016]008号
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发组字[2016] 8号《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抗癌协会遴选、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中国科协分配我会3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
二、推荐条件:
见《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一)
三、推荐范围和名额:
1、中国抗癌协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人员。
2、每个专业委员会可推荐1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3、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推荐,专业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四、推荐及报送材料:
2016年3月31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中国抗癌协会组织部。被推荐人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专业委员会)均要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推荐评审方法及程序:
中国抗癌协会建立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1、专业委员会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2、协会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从推荐名单中无记名投票评选出3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3、常务理事会审议候选人名单。
4、候选人名单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5、报送中国科协。
联系人:中国抗癌协会组织部 马筱妍
电话:022-23359958-801
传真:022-23526512
Email:xiaoyanm@caca.org.cn
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兰苑路5号A座10楼
邮编:300384
附件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中国抗癌协会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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