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抗癌协组字[2009]006号
各专业委员会、各事业团体会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国科协联合通知,为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表彰奖励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成就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三部门将联合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分配我会2名推荐名额。各专业委员会和事业团体会员接此通知后,可依据以下条件推荐1名人选,经总会组织专家筛选后,向中国科协推荐上报。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候选人所需材料:
1、《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
2.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800至1000字)。
3.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含: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请各专委会和团体会员于2009年7月31日前上报推荐人选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中国抗癌协会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中国抗癌协会组织部邮箱:cacazzb@yahoo.cn
联系人:马筱妍
联系电话:022-23359958-803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47号 邮编300060
附件:《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中国抗癌协会组织部
2009年6月30日
|